| 全力推广使用散装水泥 为建设节约型和环保型城市作贡献 |
|
| 2006-12-09 17:19 文章来源:盘锦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调研 |
“散装水泥”这个概念,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。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,国家就已经提出要推广使用散装水泥,到了九十年代末期,又不断健全了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组织机构,相继出台了有关政策性文件,加大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收缴力度,使得推散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。
一、 提高对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工作的再认识
“散装水泥”与“袋装水泥”虽仅一字之差,却有天壤之别,与中国乃至世界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。
水泥从传统包装到现代散装,正是遵循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,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无论是顺应全球经济发展的大环境,还是适应我国现状及未来发展;无论是为实现全社会可持续发展,还是推进水泥行业本身可持续发展;无论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,还是建设环保城市,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势在必行,刻不容缓。
水泥由传统包装改为现代散装,节约了包装链条上的一切资源消耗。无论是资源节约还是环境保护,无论是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还是环境效益,都具有重大利益。因此,发展散装水泥是我国政府一贯明确的重要产业政策,限制袋装水泥,发展散装水泥,可以节约大量资源,减少环境污染;可以改善劳动环境,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;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,推动建筑业生产方式的转变;有利于扩大我国水泥产品的出口市场份额。发展散装水泥对建设节约型社会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二、当前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工作的总体情况
目前,就全国而言,在各地主管部门、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通力配合下,“十五”期间,全国散装水泥事业得到较快发展,散装水泥累计供应量达到12.4亿吨;“十五”末期,散装率达到36.6%,年平均增长3.5%。上海、天津等城市水泥散装率已经超过90%,在推动水泥散装化方面走在了前面。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,初步形成了中央与地方配套的散装水泥发展政策法规体系。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综合配套能力明显增强,预拌混凝土迅速发展。 就我省来看,整体平均水平有了较快的增长。在去年12月9日,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调整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经费性质的批复》下发,今年1月4日,国家财政部发布《关于处理18项到期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将原有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06年底以后,随着辽宁老工业基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,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和功能的完善,将给散装水泥发展提供新的契机。
三、全力开展散装水泥推广使用工作
我市散装水泥推广使用工作,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,以于2001年正式启动。几年来,无论是散装水泥推广和使用,还是专项基金收缴,都了大量的工作。
(一)摸清全市基本建设及生产企业规模
我市城区基本建设规模年平均在80—100平方米左右,按文件规定砖混为0.2T/平方米,框架为0.3T/平方米,年水泥需求量为30万吨(此数据不含油田及两县)。我市共有4户水泥生产企业,分布在市区、盘山县、油田、养圈子各1户,设计生产能力为50万吨,年产量不足30万吨。我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1户,设计能力为20万吨。
(二)面对现有形势,多角度开展推广使用工作
1、市政府全力支持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工作。为强化散装水泥管理力度,使政府结合省出台的《政府令》及《实施细则》,多次召开会议,研究我市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工作,召集有关职能部门,协调资金收缴、搅拌站建设等工作,受到了一定的效果。
2、加大散装水泥推广使用的宣传力度。为加快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工作,加强专项基金收缴,禁止城区现场搅拌,我们着重宣传商务部、公安部、建设部、交通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》,商务部、财政部、建设部、铁道部、交通部、质检总局、环保总局下发的《散装水泥管理办法》。多次组织开展了加快发展散装水泥,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、可持续发展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。使发展推广散装水泥工作深入人心,使各职能部门、水泥生产企业和建设施工单位集聚合力,对我市发展散装水泥事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3、加强基金收缴力度。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收缴工作以于2002年进入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服务大厅。从2001年到2006年共收缴基金363万元。所收缴的基金主要利用于扶持水泥厂的改造和发展。
几年来,尽管我市散装水泥推广使用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,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。一是从生产到使用的散装率都远远落后于全国和全省,全省散装率为32.11%,我市不足为20%。二是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不适应城乡建设规模的需要。原有的1户企业受生产规模、生产设备能力、场地、资金等诸多条件制约,发展难度较大。2003年,市政府及油田曾设想有油田上马50万吨平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,盘山县兴达水泥有限公司也曾准备建设搅拌站,均因种种原因尚未落实。这就制约了我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的工作步伐(国家四部委发文,我市禁限日期为2003年12月末,已超时)。三是专项基金收缴由于种种原因影响,未能做到应缴尽缴、应收尽受。不能适应对散装水泥设备、设施更新改造的需要。这些方面,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不断完善。
四、今后我市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工作的建议性思考
(一)进一步提高推散的重要意义。推广使用散装水泥,发展商品混凝土是国家基本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的变革,是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的大计,也特别关系到我市建设生态环保城市的整体规划。在我市城市化进程中推散是城市环保建设步伐的需要;是规范城市建筑行业的需要。在未来的社会进程当中,推散就是这些工作之一。
(二)缔造节约性社会,是推散的艰巨任务。依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建设环保城市的角度,我市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及城区禁止现场搅拌工作应加大力度,克服城市规模小、高层建筑少、推广商品混凝土难度大等情绪。我们应以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为前提,广泛宣传国家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、法规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发展目标,我们要创造性地发展散装水泥事业,完成我市推散的艰巨任务。
(三)加快建设满足城区基本需要的混凝土搅拌站。坚持“内外引资”原则,在政府政策支持、市场化运作、企业自主投资、各方全力配合的基础上,争取早日建设具有一定规模、能够满足城区基本建设需要的大型混凝土搅拌站。完成国家、省定的工作目标。
(四)继续加大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收缴的工作力度,确保应收尽收。按照国家财政部[2003]23号文件、省政府158号令的规定,严肃专项基金的征收工作。按今年对两县专项基金收缴的总体部署,做到区域化分、各负其责、严格把关、提高效率。要提高专项基金的征收率和使用效能,坚决杜绝随意减免专项基金的行为。
(五)加强推散工作的组织领导,促进我市推散工作再上新台阶。按照国家、省对推散工作的要求,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推散工作的组织领导,要成立上下一体联动的组织工作体系,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有专门领导负责,县区成立管理机构,做到文件有人落,项目有人抓,基金有人收,形成规范化的工作机制。 |